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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的专业介绍(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24-11-07 17:38:50 | 高校路线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34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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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的专业介绍(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的专业介绍

医学影像学
专业代码:100303
主要课程:医用物理学、影像物理基础、电子学基础、计算机原理与接口、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人体断面解剖学、医学成像技术、摄影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学、影像核医学。
培养方向: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医学影像学及放射治疗学技能的高级临床医师。
基本学制:5年
学位授予:毕业学业成绩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主要到大型综合性医院、高校和医学科研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放射治疗和教学科研工作。近5年,我院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皆为100%。
其他说明: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代码:080607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C++语言、计算机接口技术、医学影像物理、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图像处理、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
培养方向: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维护、管理、使用、开发和研究等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
基本学制:4年
学位授予:毕业学业成绩合格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主要到大型综合医院和高等院校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工作;到医学仪器科研、生产单位从事一起开发、研究、设计工作。
人才培养与教学研究
人才培养与教学研究
本科生培养简介
1985年建系,培养合格本科生14届,800余人,在校本科生397人,实习基地:12个“三甲”医院,培养目的:用新思维、新理念,培养高素质、高水平、重基础、精应用的影像诊治人才。
历届学生中:党员学生占15%,国家四级英语通过率90%以上,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通过率9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一致保持在100%,分布在全国各地大中型医院,180余人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人在美国、加拿大留学。
研究生培养简介
1999年开始与重庆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5年学院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本专业是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之一,2007年1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始招首届独立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的专业介绍(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招生简章?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学校简介:
(学校招生代码:305)
川北医学院为四川省教育厅举办的公立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经历了从中专到专科再到本科的发展历程,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及坚实的办学基础。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23年被列入四川省推进高校新增博士单位达标建设超常跨越发展项目“重点培育”类高校。学校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现有教师120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留学归国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1.9万余人。有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学科和专科29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及联合培养博士基地各1个;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为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应用型本科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6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3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直管附属医院和2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3所教学实习医院。
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资源,充分发挥学科、师资、科研等优势,历经近30年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以医学教育为主,医学与非医学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继续教育体系;已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输送了有较高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8万余人。
继续教育学院立足四川,面向西南,以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培养实用型及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为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努力培养与地方经济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牢固树立“立德树人、以人为本、确保质量、规范办学”的办学理念,坚持稳定规模、调整结构、规范管理的成人教育发展方针;坚持抓牢常规上水平、抓准重点出实绩、抓实保具有较高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障强能力的工作作风;坚持聚焦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积极为高等教育事业、地方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和社会进步做贡献。
一.层次、专业、学制、形式、学费
层次专业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元/年)类别备注专科临床医学3年业余2500医学1.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2.“学费”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护理3年业余2500医学医学影像技术3年业余2500医学医学检验技术3年业余2500医学药学3年业余2500医学专升本科临床医学3年业余2500医学医学影像学3年业余2500医学口腔医学3年业余2500医学预防医学3年业余2500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3年业余2500医学护理学3年业余2500医学医学检验技术3年业余2500医学药学3年业余2500药学公共事业管理2.5年业余1850管理二.招生对象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有能力参加继续学习的人员。
2.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科:必须取得医学类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专业对口;专科:(1)具有相关类别的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师)资格;(2)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等卫生学校相应专业中专学历;(3)或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报考非医学类专升本科专业应当取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科目
1.专升本科 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管理及药学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2.专科 语文、数学、英语。
四.毕业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各门课程考核(考试、考查)合格,由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享受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待遇。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北川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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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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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建设高校。现有医学影像学等四川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 学校代码:10634(国标码)

3. 学校校址:

高坪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顺庆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

4. 学校网址:www.nsmc.edu.cn

5. 联系电话:0817-2242705

6. 学校性质:公办

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8.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及专科教育

9. 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

10. 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对招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六条  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书记或副校长、纪委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招生录取工作;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并对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以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的状况。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在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前提下,我校有如下要求:

1. 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由临床一线专家组成的体检专家组,负责对进档考生的体检情况进行评估。

2. 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列出的六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3. 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精神医学法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眼视光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不予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

4. 习惯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5.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6.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宜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7. 男生身高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的考生不宜报考护理学及康复物理治疗专业。

8. 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肢体功能障碍、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9. 法医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上参照公安院校相关招生标准执行。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我校招生政策、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详细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学校招生信息网:admission.nsmc.edu.cn 高校路线网

2.招生热线:0817-2242705

第七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定向免费医学生收费及补助按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2022级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其从录取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在高考录取及新生报到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高考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考生身体情况或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学校将视情况调整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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